论CCP所宣传的“封建社会”之错谬

21 10 月, 2026

作者: Brook

“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”,这句话在中国大陆从小学讲到大学,讲得太久,以至于几乎没有人问一句:这个“封建社会”到底在描述什么?一旦对照制度和史实,就会发现它既不是从中国历史里归纳出来的结论,也经不起跟它所借用的西方概念比对,它只是一个为政治需要而生的标签。

“封建社会”是西方feudalism的译名,经日本转入中国,再被马克思主义的“五阶段论”套到中国历史上。1930年代的社会史论战里,这种硬套已争议极大,学者对中国属于哪个阶段各执一词。真正把它奉为圭臬的,是毛泽东1939年的《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》,宣称中国三千年来都是封建社会。1949年以后,这个判断变成不容讨论的教条,质疑它是政治问题,不是学术问题。

问题在于,帝制中国跟欧洲feudalism几乎没有一处相像。欧洲封建制的核心是领主与附庸之间层层分授的契约、被束缚在庄园里的农奴、以及分裂的主权。中国正好相反:官员由中央任命、不能世袭,皇权透过官僚系统直达县一级;土地自战国以来可以买卖,佃农是租户而非农奴;科举更打开了社会流动的通道。用“封建”概括这样一个中央集权、土地私有、身分可变的社会,是用一把错误的尺去量中国。

这不只是反共学者的看法。钱穆一生反对“封建社会”之说,指出秦汉以降的中国是“士人政府”,用苏联的阶段论来套是削足适履;内藤湖南把宋以后称为“近世”——认为那已是一个平民社会;西方学界一般称之为帝制官僚国家。在中国大陆以外,“两千年封建社会”在严肃史学里几乎没有市场。

中共为什么非要这个说法不可?因为没有漫长的封建阶段,就推不出“资本主义萌芽”和革命的必然性,中共的正当性便失去根基。同时,把整个传统打成“封建”,为土改消灭地主、为批判传统与民间信仰提供了现成的罪名。“封建残余”“封建迷信”从来不是历史描述,而是政治定罪的工具。

看清这一点,就会看到更重要的事:中国两千年真正延续下来的,是一个成熟的帝制官僚国家。皇权受伦理、士人舆论和祖宗成法约束,官僚体系有独立于君主个人意志的规则,这正是君主立宪最自然的土壤。清末的立宪运动、资政院和各省咨议局走的就是这条路,与英国、日本从旧王权过渡到宪政本质上是同一条路。它没有走完,不是因为走不通,而是被“革命”打断。“封建社会”这顶帽子最大的作用,就是把这条路连同整个传统一起划入“必须推翻的旧制度”。帽子摘掉之后,剩下的才是中国自己的历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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