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民教育第七课:如果政府越界了,谁来限制它?

2026年10月29日

作者:传播部 Annie上一课我们讲到,政府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有些公共事务必须有人来处理;政府之所以有权力,是因为公民把一部分公共权力交给了它;而政府的权力也不是无限的,它必须停在法律和个人权利划出的边界之前。那接下来就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:如果政府真的越界了,怎么办?

很多人会说,还有上级,还有纪检,还有内部监督。可问题是,如果监督永远只发生在同一套权力系统内部,那就像一个部门先作出决定,公民不服,再去找这个部门的上级;如果还不服,就继续往上找。看起来层层都有门,实际上你始终没有真正走出这栋楼。这也是为什么现代制度不能只靠“自我监督”。不是因为所有政府都会故意做坏事,而是因为任何掌握权力的人,都可能犯错,也可能偏袒自己。一个人既做决定,又解释规则,最后还判断自己有没有错,这本身就有问题。就像一场比赛,球员、裁判和记分员全是同一队的人,哪怕他们反复强调“我们很公平”,观众心里也还是会打问号。所以,限制政府不能只靠官员自觉,而要靠制度把权力分开。政府做事,首先要受到法律约束。不是一句“依法依规”就够了,而是要说得清楚:依据哪一条法律,为什么可以这样做,有没有超出授权。法律的意义,不是只管普通人,也要管政府。如果公民认为政府侵犯了自己的权利,他还应该能够把政府告上法庭。这里最关键的,不只是“能告”,而是法院不能听被告的。否则政府作出决定,公民去起诉政府,最后还是政府自己的人来判断政府有没有错,那就失去了裁判的意义。议会的作用也在这里。政府要征税、花钱、制定重大政策,不能自己提出、自己批准、自己执行,再自己宣布效果很好。总得有人替公众问一句:为什么要花这笔钱?谁批准的?结果怎么样?出了问题谁负责?新闻和公众监督同样重要。很多权力滥用,最早不是法院发现的,而是记者、当事人或者普通公众揭出来的。如果一个社会连质疑政府都要付出很大代价,那很多错误就不会被纠正,而是会被掩盖。所以,一个社会有没有真正限制政府,不要只看它有没有写“接受监督”,而要看一个更简单的问题:当政府和普通人发生争议时,普通人有没有地方可以绕开政府自己,找到一个真正独立的裁判?这才是关键。限制政府,并不是为了让政府什么都做不了。恰恰相反,是为了让政府能够做该做的事,同时不能把自己的权力伸到不该伸的地方。一个好的制度,不是期待永远遇到好官,而是即使遇到一个坏官、一个糊涂官,甚至一个滥用权力的人,制度也有办法把他拦下来。真正的监督,不是提醒权力“请你自觉一点”,而是让权力知道:有些地方,你就是不能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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